山东省临沂市联合调查组于7月15日发布通报,针对兰山区一家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而被高额处罚一事进行了提级调查。该调查组由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并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这家饭店的经营者因拍摄名为“蛤蟆汤”的菜品视频,被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违法广告”,并收到了拟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这一事件在互联网上引发了广泛质疑。5月12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考虑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后,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了当事人。
经调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罚证据不足,仅凭当事人发布的视频照片作出处罚告知,事实不清;二是执法程序不当,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听证,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也未按规定期限送达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这些问题,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撤销了该行政执法行为,并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后续将继续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责成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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